一、招录指标
计划招录应届毕业生2人(物理、化学各一人)。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未从事过“法轮功”练习者。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3、国家、省等计划管理部门下达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办理了录取手续、且已经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本科生(通过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招录范围)。
4、服从工作分配,愿到我校工作五周年以上。
5、身体健康。
6、凡在学习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予招录。
三、招录领导小组
组 长: 董太升
副组长: 卢致琳
成 员: 钟名福、刘 毅、杨小明、刘胤龙、王华烘、各教研组长
四、招录程序
1、资格审核
根据指标和学科需要,属于普通院校师范类二本以上应届毕业生,分学科按1:4比例选拔出参加试讲的人员,选拔原则见附件一。
2、招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秀应届毕业生、党员优先。
(3)先报名再试讲,择优录用。
3、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4月25日下午5点前在唐江中学行政办公室报名。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荣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院系出具无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证明;
(3)党员出具学校党委或系级党总支的证明;
(4)个人简历;
(5)自荐书(注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5、试 讲:
学校将组织评委提前一周选择高一年级相应科目的五个课时,作为试讲的内容,届时由参聘老师自己抽签决定具体试讲的内容和讲课顺序,教案在上课前10分钟交评委6份,试讲在45分钟内完成,经评委评分后择优录用(试讲评分表见附件四)。
抽签时间:4月25日下午5点,
抽签地点:唐江中学行政办公室
试讲时间:4月26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6、签 约:电话通知到唐江中学行政办公室签约。
7、几点说明
1、试讲时将邀请教育局(人秘科)领导、驻文卫系统纪检领导各一人监察。
2、所有录用的教师上报市招录小组审定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招录的毕业生如签约时隐瞒疾病史,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内,造成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则予解聘。
4、参聘本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真实,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予解聘。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南康唐江中学行政办公室〈办公楼(1)三楼〉
2、联系电话: 0797—6663723
3、联 系 人: 刘 毅
六、附 件:
附件一、附件四.doc
1、应届毕业生报名审核表。
2、唐江中学2008年招录教师评分表。
3、唐江中学2008年招录教师讲课评分标准。
唐江中学招录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