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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    2008-02-25   字体大小:
关于2008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3号)精神,现就2008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司、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如需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可自愿到市高招办订购。
三、考试报名
    时间:3月10日至3月14日
    地点:南康市高招办(新华书店四楼)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层次学历证书、二张蓝底2寸免冠近照,报考费60元/科。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报考时可向市高招办咨询。另外,2008年申报教师资格尚未开始报名,待赣州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后,我局将在南康教育网进行公告。

南康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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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文的评论 当前评论:1 条 查看评论
  匿名   (2008-03-10 10:18 )
请问一下:我现在毕业了,学的是会计专业,但我想去教书。那我可不可以报名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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