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季、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物价局、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2007年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跨区域或学区招收的学生按原政策收取借读费,其收费标准为:小学200元/生/学期,初中300元/生/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借读费。
| 对该文的评论 | 当前评论:12 条 | 查看评论 |
| 为什么学校里没有发本子,,而要我们自己买 |
| 在学院没有公开时,可不可以对外招生,。如果某学生读了一个星期想退学,但是这一个星期里没有开始上课,可以退学费吗?到现在老师都没有到起,但是老师都是退休老师。对了国际学院要不要当地的教育局批准,才能办学的啊! 回信到690628885@qq.com |
| 在学院没有公开时,可不可以对外招生,。如果某学生读了一个星期想退学,但是这一个星期里没有开始上课,可以退学费吗?到现在老师都没有到起,但是老师都是退休老师。对了国际学院要不要当地的教育局批准,才能办学的啊! |
| 那为什么南康市唐江镇中田小学今年收费48元,给家长的票据却写的8元,还有40元是什么 |
| 南康蓉江中学今年上半年刚那了一年的保险费,下半年不知道为什么又要收保险费,难道保险费是每个学期都要交的吗。这个属不属于乱收费呢,谁能有个解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