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市教育局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康市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和享受“一卡通”对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康教综字[2005]66号)。《通知》明确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申办程序:“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在市区就学,凭其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现就业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经接收学校核实,免收借读费,按就近入学原则,可到蓉江办事处的岭背小学、华山小学、西华小学和东山办事处的赞贤小学、坪岭小学、朱边小学、西华中学(现为五中)、金鸡中学(现为六中)以及中英文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