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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的教育

作者:   点击:    2008-01-31   字体大小: 来源:中华健康网
特殊儿童的教育

  为了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学习需要而设计的教育即为特殊教育。

  相对普通教育而言,特殊教育更加注重儿童个别间与个别内在差异的存在。学者们指出,个别间的差异是做为能力分班或特殊分班的依据,而个别内在差异则专为特殊儿童提供个别化教学方案的依据。特殊教育的各种设施,要以适合个别化教学为原则。事实上,也只有通过个别化教学,才能满足特殊儿童的独特需要。因此,个别化教学乃是特殊教育实施的指导原则。

  特殊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之处,主要是对特殊儿童作出不同的安置。目前,发达国家常见的安置形式大约有以下几种:

  1.普通班 即把问题较轻的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中随班就读。

  2.普通班加巡回辅导 即把特殊儿童安置于普通班中,而由巡回辅导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特殊儿童提供部分时间的教学,或对普通班级教师进行咨询,商讨特殊儿童的辅导策略。

  3.普通班加资源教室(resource room)所谓资源教室乃是学生于特定的部分时间前去接受特殊协助的一种教学环境。资源教室的目标在于为学生与普通班教师提供教学的支援,所以也称作“支援班”。资源教室的招收对象,主要是轻度残疾儿童。也有超常儿童。

  4.特殊班加少量普通班 在这种安置形式下,儿童大部分时间在特殊班学习,小部分时间和正常儿童在一起学习。

  5.特殊班 这是将教育需要相近的特殊儿童集中在一个班受教育的安置形式。特殊班附设在普通中小学里。这种安置形式的对象为轻度和中度的残疾儿童。它可能成为本世纪内我国发展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

  6.特殊学校 在西方,此种安置形式又可分为住宿学校和日校两种。在我国,则同一特殊学校中住宿和走读两类学生并存。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的特殊儿童都被安置在特殊学校中。这种安置形式,有其局限性,因为它把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隔离开来,被认为是最受限制的教育安置。但安置重度的或多重残疾的儿童仍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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