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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未成年人隐私刻不容缓

   点击:    2008-02-21   字体大小:
尊重未成年人隐私刻不容缓

  记者调查发现,有九成的家长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在乎,娃娃反感专家担忧。

  6月1日,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这就意味着家长偷看孩子日记、书信的行为将触犯法律。”一位律师如是说。

  两天来,记者以随机询问的方式,在成都街头采访了近100名家长,竟有90%的家长明确表示,对这条法律并不在乎,“未必我偷看了娃娃的日记,他还要告我啊?”

  家长偷看日记 娃娃很反感

  家住新鸿社区的元元讲述了一件头疼事:她在成都市三十中读初三,经常因为母亲偷看自己的信件而与她发生吵架。元元说,尽管她多次向母亲提出要求,不能偷看自己的信件,但母亲却总是不能守诺。“我对我妈逐渐开始保持戒备,后来干脆习惯性地在看完信后就将信撕了,不再带回家。”元元说,母亲的偷看行为让她很生气,“其实信里面都是我和同学交流生活、学习中的一些感悟而已,但她总是怀疑我在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元元的同班同学小李也有类似的情况。小李说,因为母亲偷看了他的日记,母子之间经常冷战。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许多有写信、写日记习惯的同学都有类似烦恼,但学生们却都表示无可奈何。“每当我和妈因这个事吵架,她都会理直气壮地说‘看信是为了我好’。他们是家长,我们当孩子的有啥子办法。”

  金牛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杨杨说:“父母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偷看,就是不尊重我们的隐私,同学们都很反感这样的行为。现在有了这样的法律规定,以后我们就有根据去拒绝父母的偷看行为了!”高二学生卢婷认为:“我们肯定是非常支持的。法规出台本身也证明了父母偷看是错误的行为。”

  偷看孩子书信 要对簿公堂?

  家长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偷看其隐私日记,否则将触犯法律。对此,大多数家长不以为然。一位姓吕的家长说,如果孩子有日记,他肯定会看。“对娃娃的教育,最关键是心理上的引导。娃娃的日记、信件通常最能体现他们心中想的什么。知道了这些,我才好教育孩子啊!”

  对于“触犯法律”的说法,很多家长满不在乎,“我就不相信,我偷看了,未必还要对簿公堂啊?”一些家长更认为,如果因偷看信件被孩子告上法庭,“那就有点搞笑了”。

  虽然学生们对此规定十分支持,但当被问及是否可能因为家长的偷看行为而将其告上法庭时,学生们均表示不会考虑,“毕竟我们都是一家人,而且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虽然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好,也令人生气,但不会用法律来解决。”

  律师说法

  尊重隐私权利降低负面影响

  四川省毫达律师事务所谭秀建律师:此规定出台,其主要目的还是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增多,其犯罪心理主要是源于家庭带给他们的保护感不够。私自查看他们的信件、日记等,让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会有危机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受保护的权利,无论是社会还是家长,都必须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去维护他们的权利。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才能有效降低家庭给其造成的负面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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